殡葬工作是党和政府一项重要的民生职责,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近日,江苏省民政厅会同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共同印发《江苏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江苏省殡葬事业发展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进新时代全省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逝有所安”,作出部署,提供指引。
《规划》回顾总结了江苏殡葬事业“十三五”发展成效。“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深化殡葬改革,省政府建立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3个设区市均出台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作为,完善殡葬政策法规体系,先后出台《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火化机构遗体处置规程》等工作制度;狠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依法治理私埋乱葬、墓位面积超标等问题;加快补齐殡葬公共服务短板,实现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全覆盖;积极推行生态绿色文明殡葬,全省采取立体式节地葬法的骨灰数量占比达到31.6%,采取骨灰撒散、可降解骨灰盒安葬等生态葬法的骨灰超过8万具,比“十二五”期间增长160%;全省殡葬改革成效显著,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规划》分析了“十四五”时期殡葬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指出“十四五”时期江苏殡葬事业改革发展将进入短板攻坚期、治本巩固期和改革创新期,新机遇与新挑战并存。要增强机遇意识和治理能力,切实把殡葬领域工作放到新发展阶段全过程中谋划布局,坚持系统方法,统筹考虑历史传承、现实条件与未来趋势,下更大功夫解决殡葬服务供给短板弱项,巩固殡葬领域整治成果,推动殡葬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划》明确了江苏殡葬改革基本原则与目标方向,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公益属性,保障“逝有所安”;坚持文明生态,倡导殡葬新风;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系统治理。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殡葬治理机制和覆盖城乡、规范有序、绿色生态的殡葬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规划》确定了殡葬事业发展6项主要指标:到2025年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改扩建500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新建公墓生态节地安葬率100%,新建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区域占用公墓建设用地的配建比例大于30%,经营性公墓生态安葬区域占用存量土地的配建比例大于30%,城乡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服务保障覆盖率100%。
《规划》部署了“十四五”时期江苏殡葬事业发展重点任务。一是加强殡葬制度建设,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强化殡葬改革法治保障,健全殡葬领域标准体系。二是加快补齐公益性殡葬设施短板,优化殡葬服务设施布局,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殡葬服务设施供给。三是深入推进生态节地安葬,推行生态节地葬式葬法改革,提高生态节地安葬服务保障水平,完善生态节地安葬奖补制度。四是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推进人才队伍专业化、殡葬工作信息化、服务内容多样化。五是加强殡葬执法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深化专项整治,加强行业自律。六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坚持文化引领,强化规范引领,创新科技引领。《规划》还以专栏形式,明确了“逝有所安”制度保障、林地草地复合利用示范、殡葬人才队伍建设、殡葬服务质量提升、殡葬领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殡葬新文化培育等六大工程。
《规划》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制度、落实部门责任、注重宣传示范等四项保障措施,要求各地把“逝有所安”作为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健全政府提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市场提供补充服务的殡葬事业发展机制;要健全殡葬公共服务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经费和殡葬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完善殡葬用地供应政策,优先保障公益性生态节地安葬设施用地;要切实发挥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力、保障到位的殡葬工作责任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多渠道增加殡葬服务供给,健全惠民殡葬体系,增强联合执法合力,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要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培育并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倡导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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