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财政局
关于巴中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调整巴中殡仪馆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巴区民政〔2024〕48号)收悉。
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维护殡葬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政府定价目录(2021年版)》《民政部殡葬服务项目分类》《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等规定和要求,经成本监审、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参照周边城市殡葬服务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就巴中殡仪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见《巴中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表》(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收费管理。你局应督促巴中殡仪馆严格执行殡葬服务价格政策和相关政策规定,严禁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诱导消费、强制服务收费,不得限制丧属使用自带的殡葬用品。
(二)做好收费公示。你局应督促巴中殡仪馆严格按照收费公示制度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殡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殡葬服务热线等。你局可指导巴中殡仪馆根据本收费标准按总价降低的原则推行“套餐式”服务,一并公示,供丧属自主选择。
(三)落实优惠政策。你局应督促巴中殡仪馆严格落实绿色惠民殡葬政策。
三、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期间,如遇国省政策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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