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威远县东宝山公墓收费情况说明的函》收悉。威远县东宝山公墓经四川省民政厅批准建设的社会公共墓地,由你局下属事业单位威远县殡仪馆负责服务收费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墓墓穴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威远县殡仪馆东宝山公墓墓穴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墓穴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墓穴费
1.壁葬墓:700元/棺
2.草坪墓:单墓1200元/棺,双墓1800元/棺;
3.标准墓:单墓3600元/棺,双墓4200元/棺;
4.花台葬:4800元/棺
上述各类墓地的占地面积、建设规范按国家和省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墓维护管理费
1.壁葬墓:10元/棺/年;
2.标准墓、草坪墓、花台葬:30元/棺/年;
二、取消骨灰安放(葬)证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治丧负担,从2024年6月7日起取消威远县东宝山公墓骨灰安放(葬)证(即墓位证)收费15元/位。
三、管理要求
(一)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公墓墓穴维护管理费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二十年。县殡仪馆应按规定与有关群众签订公墓墓穴服务合同,明确使用年限、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县殡仪馆可继续按规定标准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
(二)双墓合葬、碑文、瓷像制作、安装服务及特级墓的特殊材料制作、安装服务,由群众自愿选择。其收费标准由你局指导县殡仪馆自主制定,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对享受民政部门各类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和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其骨灰寄存收费减免政策及政府补偿办法,按县民政部门规定执行。
(四)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允许下浮,严禁突破。否则,县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五)做好收费公示,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如国家有新规定,即按新规定执行。原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威远县殡仪馆继续执行东宝山公墓墓穴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威发价格〔2022〕9号)文件从2025年2月20日起废止。
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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