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县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组织召开纳雍县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内容
纳雍县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调整。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纳雍县公民;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的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听证项目的有关情况;
(五)热心公益事业,保障参会时间;
(六)同意公开本人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13人,由消费者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代表和相关部门人员构成。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的产生
消费者代表7名: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乡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经营者代表1名:由纳雍县殡仪馆推荐产生。
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市场监管部门、县司法部门、县民政部门各1名。
五、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产生。
设新闻媒体采访人2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六、报名时间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消费者代表、旁听人员,在发出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可报名。
七、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纳雍县利园街道利园社区珙桐欣苑小区A1栋),现场填写相应的报名表。联系电话:0857–3525146。
2、网络报名: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请访问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ayo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相应的报名表,并按照要求填写,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包括正反两面)拍照或者扫描,与《报名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3086552021@QQ.com,在邮件主题中填写“参加纳雍县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
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1日
原创文章,作者:Huizang,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uizang.com/policy/4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