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你局给我局关于天镇县殡葬服务中心上报殡仪服务项目和延伸项目及公益性公墓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晋发改法规发〔2022〕2号)和《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3〕266号)有关规定及贯彻全省落实深化殡葬改革第三次视频调度会议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制定试行我县殡葬服务中心殡仪服务及延伸服务项目和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殡葬基本收费项目和延伸项目及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
(一)天镇县殡葬服务中心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遗体火化 | 元/具 | 600 | 拣灰炉 |
遗体接运 | 元/具•次 | 500 | 县内,含抬尸、消毒和普通纸棺。 |
遗体存放 | 元/天 | 50 | 存放3天内,包含3天 |
骨灰寄存 | 元/年 | 1、10、11层100元;2、9层150元;3、5、6、7、8层200元;单格100元、双格200元 |
(二)天镇县殡葬服务中心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告别 厅 | 厅租用 | 元/次 | 大告别厅1000 | 不满12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的按一天计算。(含告别台、凳椅、饮水设备、大香炉一个、电子香烛、瞻仰棺、烧纸箱)。 |
元/次 | 中告别厅800 | 不满12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的按一天计算。(含告别台、凳椅、饮水设备、大香炉一个、电子香烛、瞻仰棺、烧纸箱)。 | ||
元/次 | 小告别厅600 | 不满12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的按一天计算。(含告别台、凳椅、饮水设备、大香炉一个、电子香烛、瞻仰棺、烧纸箱)。 | ||
遗体 守灵 | 厅租用 | 元/天 | 380 | 24小时管家式服务、模竖幅1套、大小供桌2个,供盘8个、沙发、茶几、跪垫、签到桌、消毒、打水、纸杯、椅子、暖壶、热水壶、烟灰缸。 |
元/天 | 580 | 24小时管家式服务、模竖幅1套、大小供桌2个,供盘8个、沙发、茶几、跪垫、签到桌、卧室(床被1套)、卫生间、消毒、打水、纸杯、椅子、暖壶、热水壶、烟灰缸。 |
(三)天镇县公益性公墓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公墓墓位价格 | 元/座 | 880 | 双穴 |
480 | 单穴 | ||
管理费 | 元/年 | 100 |
(四)减免项目及标准
遗体接运费(含抬尸、消毒、普通纸棺)。殡仪车400元/具·次。
遗体存放费(含冷藏,3天内),遗体存放50元/具·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价。
遗体火化费,拣灰炉400元/具。
骨灰寄存费(1年内),普通格100元/格·年。寄存时间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收取,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取,超过一年不足一月的按一年收取。
骨灰盒(提供1个200元以内的)。
超出减免项目和减免标准的费用自理,未选用减免项目不进行补偿。
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公益性公墓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入纳入同级财政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属于经营服务型收费,收费使用税务发票,收入纳入收费单位财务收支管理。
三、民政局殡葬服务中心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全部收费项目(含商品价格)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现行的文件文号)、减免政策、监督电话和12315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确保公示位置醒目,内容准确,随时可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收取收费公示牌(栏)未标明的费用,公示牌(栏)应当经价格主管部门监制。
四、民政局及殡葬服务中心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把天镇县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下去。
五、执行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起执行,试行期二年。试行期满后,民政局殡葬服务中心要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我局将根据你局殡葬服务中心经营情况,结合运营成本,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天镇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天镇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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