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殡仪服务中心: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增加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项目的通知》(厦民〔2024〕137号)和同安区《2024年殡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殡葬救助体系,促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经研究,决定对若干骨灰寄存及相关殡葬服务费进行免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除对象
根据《厦门市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办法》(厦府办规〔2021〕9号)规定,符合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条件的逝者火化后,殡葬经办人自愿将逝者骨灰寄存在同安区殡仪服务中心骨灰楼的。
二、免除项目及标准
自2024年11月1日起,免除逝者自火化之日起一年的骨灰寄存费24元。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殡葬经办人到福泽园业务服务大厅办理丧事业务时,同步提出免除一年的骨灰寄存费申请。申请时应注明骨灰拟寄存的场所。
(二)审核。由福泽园殡仪馆工作人员通过智慧殡葬系统,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骨灰免费寄存(一年)通知书》;经审核未通过的,应当面说明理由。
(三)寄存。审核通过后,需寄存在区殡仪服务中心的,由殡葬经办人持《骨灰免费寄存(一年)通知书》自行携带骨灰到区殡仪服务中心办理寄存手续。
四、服务保障
(一)该项免除由区殡仪服务中心予以免费支持一年。免除所需费用统一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同安区户籍,未建骨灰室的行政村和村改居社区的骨灰,一律免费寄存到区殡仪服务中心,有建骨灰室行政村和村改居社区的新增骨灰自愿寄存到区殡仪服务中心可以免费寄存,寄存费480元(20年),由区、镇(街)各按50%支付。
上述所涉及政策规定有调整或废止的,按照调整或新颁布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应有之义,是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推进,抓实抓好政策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政策落实过程遇到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实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上报告。
(三)进一步宣传引导。着力抓好惠民殡葬政策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政策公开公示制度,利用宣传单、服务卡、公示墙等多种形式,依托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将本政策主动向社会公开,扩大政策知晓度,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主动性。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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