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台州市殡仪馆部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

台发改价格〔2024〕299号

各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台州湾新区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社会发展局,台州市殡仪馆

台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台州市殡仪馆部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的请示》(台民〔2024〕63号)收悉。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贯彻落实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等殡葬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台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行为,现就调整台州市殡仪馆部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台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台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台发改收费〔2018〕176号规定台州市殡仪馆殡仪基本服务共14项,殡仪延伸服务共19项,调整后基本服务共15项,延伸服务共17项(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减免情况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一)收费合并。根据台民〔2021〕78号规定,遗体接运费包含抬尸费,抬尸费50元/具纳入遗体接运费。

(二)名称调整。“普通炉火化费”调整为“平板炉火化费”;吊唁悼念厅调整为吊唁告别厅;守灵堂(大)调整为守灵堂(惠民);“租用花篮、花圈”调整为“绢花花圈租用”。

(三)项目取消。基本服务中取消单人停尸室、守灵堂(小)收费项目;延伸服务中取消星级服务、视频影像制作服务费收费项目。

(四)项目新增。1.新增儿童遗体捡灰炉火化费收费项目。台发改收费〔2018〕176号规定捡灰炉火化费为1100元/具(可扣除惠民减免的部分,下同),考虑到平板炉火化费区分成人遗体和儿童遗体,核定儿童遗体捡灰炉火化费为940元/具。2.新增部分吊唁告别厅、守灵堂收费项目。台州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已建成投运,新增吊唁大告别厅(新馆)、守灵堂(中型1)、守灵堂(中型2)、守灵堂(独栋)。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财政补贴情况、市区经济发展水平核定吊唁大告别厅(新馆)租用收费标准为1200元/场、守灵堂(中型1)租用收费标准为1200元/日、守灵堂(中型2)租用收费标准为1400元/日、守灵堂(独栋)租用收费标准为1600元/日。

二、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政策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台民〔2024〕11号、台民〔2021〕78号等文件规定,在台州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死亡,并在台州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台州户籍人员和非台州户籍人员,未出现违规治丧行为的均可以享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

三、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

台州市殡仪馆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殡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自觉接受丧属和社会监督,所提供的殡仪服务项目应由丧属自主选择,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台州市殡仪馆提供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台州市殡仪馆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自立项目乱收费。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台发改收费〔2018〕176号规定执行。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台州市殡仪馆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表.docx

台州市殡仪馆殡仪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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