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民政局、殡仪馆经营企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为规范我旗殡葬基本服务及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经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土默特左旗殡葬基本服务及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公示如下:
一、制定项目
土默特左旗殡葬基本服务及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二、制定标准
1.四项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500元/具,30公里以外加收8元/公里,遗体火化(含捡灰盘、骨灰袋、一次性手套)600元/具,遗体存放(冷藏)210元/具/3天或70元/具/1天,骨灰寄存(含骨灰寄存证)150元/具/3年或50元/具/1年。
2.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小吊唁厅(50㎡以下)租用400元/次,(包含电子屏幕、花圈、棺罩、瞻仰台、音响、空调、休息室)。
中吊唁厅(50㎡-100㎡)租用800元/次,(包含电子屏幕、花圈、棺罩、瞻仰台、音响、空调、休息室)。
大吊唁厅(100㎡以上)租用1200元/次,(包含电子屏幕、花圈、棺罩、瞻仰台、音响、空调、休息室)。
守灵厅租用800元/天,(包含电子屏幕、花圈、棺罩、瞻仰台、音响、休息室)(租用不足6小时(含)按70元/小时计费,超过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按天计费)。
3.殡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
殡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殡葬服务收费、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殡葬服务单位按照自愿有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并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三、相关要求
1、不得违反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丧属接受服务或搭售殡葬用品。
2、认真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仪馆建设管理,督促殡仪馆运营单位建立规范的会计账簿,为试行到期制定正式价格提供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20日起执行,试行二年。
土默特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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