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范围
1、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2、驻微部队的现役军人;3、驻微部队服务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我县的待安置退伍军人。
免除项目
1、遗体火化费(环保型火化炉,600元/具),10岁以下儿童减半收取;2、遗体接运费( 普通车运尸费,20公里以内,100元/具 ,超过20公里的,每超过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算);3、遗体冷藏费10元/具/小时;4、骨灰寄存费1年,普通木质古回家(未封闭、半封闭)30元/盒/年;普通木质全封闭式40元/盒/年;铝合金等高档架60元/盒/年。
办理程序
1.丧事承办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逝者身份证件(证明)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有关证件,到县殡仪馆火化,并办理基本殡葬救助手续。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由县殡仪馆直接免除基本殡葬项目费用。
2.逝者因长期在微山县行政区域以外地区工作、生活,死亡后就地火化遗体的,丧事承办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逝者身份证件(证明)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及有效的遗体火化证明、收费票据,到县殡仪馆申请办理基本殡葬救助手续。经县殡仪馆审查确认后,按照我县规定标准发放相关殡葬服务费用补贴。
3.逝者具有我县常住户口,在微山县行政区域内死亡,但不在我县殡仪馆火化遗体的,不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监督举报电话0537-8263793,受理殡仪馆乱收费、公墓建设运营违规违法行为以及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责任、作风和腐败等问题的举报。
特别提醒: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群众可根据需求,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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