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惠民殡葬政策公示

为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8号)文件规定,制定基本殡葬服务清单,把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可降解骨灰盒、公益性公墓墓穴、骨灰堂格位费用纳入惠民殡葬服务项目,现将淮阳区惠民殡葬政策公示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具有淮阳区户籍或在淮阳区长期居住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淮阳区的所有居民;

(二) 驻淮阳区现役军人;

(三) 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四)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

(五) 无名遗体。

二、免费项目和标准

每具遗体火化免除8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1040元,分别是:

1.遗体接运费240元;

2.遗体暂存费100元;

3.火化费240元;

4.骨灰寄存费80元;

5.可降解骨灰盒费150元;

6.公益性公墓墓穴费120元;

7.骨灰堂格位费50元;

8.装尸袋费60元。

三、需提交材料

1.《居民死亡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其他死亡证明;

2.逝者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医疗机构救治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经办人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到业务室办理遗体火化事宜: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非正常死亡者,持公安机关出具的《火化介绍信》或者《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到业务室办理遗体存放及火化事宜。

四、服务承诺

1.遗体接送、遗体火化等免费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提供可降解骨灰盒;

2.工作人员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言语大方得体;

3.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得索要钱物、不得故意刁难,不得搭售相关物品,不得有偿代办等相关违纪违法行为;

4.其他收费项目均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以上服务事项请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394-2779988。

特此公示。

                        周口市淮阳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9日

原创文章,作者:Huizang,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uizang.com/policy/4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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