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上杭县自2018年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逐步探索出一条“政策引领、疏堵结合,公益惠民、节地生态”的基层殡葬改革路径,旨在实现绿色殡葬、文明殡葬和公益殡葬。
二、主要做法
(一)政策配套强保障。先后制定出台了《上杭县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杭县全面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实施方案》《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新建改建坟墓的通告》《上杭县殡葬整治工作绩效专项考评办法》等16份文件,涵盖设施建设、违建整治、奖补措施、运营管理等诸多方面,为殡葬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在资金补助方面,分别按照乡镇公益性公墓100万元/座、农村公益性骨灰堂上限20万元/个、公益性骨灰堂和公墓区道路2-7万元/公里、停车位2000元/位、骨灰回迁安置奖补1000元/例、生态安葬5000元/具的标准进行奖补。
(二)完善设施补短板。一是规划选址科学化。我县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乡镇规划及人口结构等因素,科学制定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乡镇以集中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堂或公益性公墓为主,合理配置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禁止建设家族式骨灰楼堂,科学确定建设布局、规模和数量。同时,科学规划县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和城区集中治丧场所建设项目,满足城区居民殡葬需求。全县已建成10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和252座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实现了农村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全覆盖。二是建设指导标准化。县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等职能部门加强项目报批业务指导和服务,开通殡葬改革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中遵循节地生态理念,严格执行公益性公墓独立墓穴单位占地面积不超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0.8平方米,墓碑小型化等建设标准,完善祭祀台、管理房、围墙、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三)健全机制促管理。一是建立死亡人员骨灰跟踪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县殡仪馆、乡镇民政办、村(居)三方信息共享和死亡报告制度,一旦出现死亡人员,由辖区所在乡镇负责,实行火化到安葬全过程跟踪管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到一人一档。同时,建立随机核查制度,每月随机抽取各乡镇近期死亡人员,核查骨灰去向情况,确保每具骨灰跟踪到位。二是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运行管理。制定了《上杭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和《上杭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对收费定价、安放及保管规范、祭扫、运行管理等方面均作了相关规定,要求各乡镇也结合实际制定乡镇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骨灰堂管理办法,并上墙向群众公示。各相关村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并落实工资待遇。各村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部分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民间组织并积极参与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公益性骨灰堂运行管理经费保障力度。出台村级骨灰堂运行管理激励机制,设立专项运行管理经费。县、乡财政按5:5的比例分摊,按照1000人及以上村按2000元/村.年的标准奖补,1000人以下村按1000元/村.年的标准奖补,县级奖补经费从2021年开始列入县民政局预算,确保村级骨灰堂正常运行。
(四)巡查督查抓落实。坚持正向激励与逆向惩戒相结合,一方面,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县对乡镇绩效管理考评专项指标,加大工作督导力度,进一步压实乡村工作责任。另一方面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强化违建坟墓巡查督查,全面遏制违规建坟行为。县殡葬管理整治办成立5个专门工作组,实行分组包片的形式开展违建坟墓巡查督查。各乡镇也加强日常巡查,组织村干部、护林员、执法队等加大了辖区山地林地的巡查力度和频次,依法查处非法占地占林建墓行为,公墓区范围外违规新建坟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成效
(一)土地资源得到了更好的节约和利用。传统的土葬方式需要大量的土地来建造坟墓,而且许多坟墓分散在农田、山地等区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殡葬改革推行火葬、集中安葬等措施,大大减少了对土地的占用。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和资源。比如一些原本被坟地占据的土地,经过整理后可以用于修建道路、建设工业园区等,促进了区域发展。同时,在城区已建成集中治丧场所,扭转了城区占街送葬办酒席彻夜吹奏的陋俗,实现了全县殡葬设施全覆盖。
(二)违规建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强化违建坟墓巡查督查等措施,全面遏制了违规建坟行为。成立了专门的巡查督查工作组,实行分组包片的形式开展违建坟墓巡查督查工作。同时实施分类整治策略,对新建改建的坟墓坚决予以拆除;对现有“活人墓”予以清理拆除;对“三沿六区”范围内的历史违建墓积极稳妥组织整治。
(三)移风易俗成效显著。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和实践活动开展,“老有所养、逝有所安”的理念深入人心。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祀成为新风尚。同时要求我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带头文明节俭治丧、带头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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