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殡仪馆:
报来《关于重新核定我市殡仪馆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横县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横价字〔2013〕6号)文件规定,在不改变原定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相关表述和服务事项作了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殡仪服务收费
(一)殡仪服务单位向委托人或丧属提供殡仪服务时,可向委托人或丧属收取殡仪服务费。
(二)殡仪服务收费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分为基本服务项目收费、特需服务项目收费、丧葬用品销售价格和其他服务四项。
1.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是指在遗体处理过程中需提供的必要服务和项目收费,包括遗体接运、收殓抬尸、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
2.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是指在遗体处理过程中,丧事家属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收费,包括化妆整容、告别仪式、场地(设施)租赁、遗体探视等。
3.丧葬用品销售价格是指在丧葬过程中出售相关商品的销售价格,包括骨灰盒(坛)、寿衣、香烛等。丧葬用品的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销售单位自主确定。
4.殡仪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 、切实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对属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收费,服务单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分解或套用项目收费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依法查处。
三 、实行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制度
服务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服务项目名称和具体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在收费地点或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明码标价。
四 、自觉接受丧属和社会监督
执收单位实施服务收费前,服务单位需与丧主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程序、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具体收费标准等事项。要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同时应免费为丧属提供服务费用清单。
五、加强部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你单位要努力改进内部 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身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同时要加强岗位职业教育,规范殡葬人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意识。
六、优惠政策
(一)殡葬服务在设置殡葬服务设施上,应满足不同层次丧属的需求,特别要保障低收入丧属的基本服务需要。
(二)为减轻城乡困难对象的负担,对城乡困难对象的减免政策,依据《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县免除城乡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横政办发〔2013〕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执行。收费单位要认真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殡葬服务收费方案的顺利实施。
附件:横州市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横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报: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横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横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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