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养龙司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养龙司镇殡葬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养龙司镇殡葬管理工作制度》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认真抓好落实。

养龙司镇殡葬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养龙司镇殡葬工作,有效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根据《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坚持“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移风易俗、便民惠民”的殡葬改革工作宗旨,努力营造生态、和谐、文明的殡葬新风,助推乡村振兴建设。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养龙司镇遏制农村散埋乱葬及超标埋葬工作分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明确、监管严格,重点整治墓葬石刻加工点违规加工超标石刻,超标修墓、散埋乱葬、活人墓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殡葬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加工超标石刻,超标修墓、散埋乱葬等问题,不折不扣抓好农村殡葬工作。

三、源头管控

(一)事前告知:群众过世后家属上报红白理事会,由红白理事会成员主动上门告知殡仪活动应当遵循《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要求“遗体入公墓,按标准修墓”。

(二)事中引导:红白理事会成员现场引导事主按:单穴墓位占地面积不超0.7平方米,双穴墓位占地面积不超1平方米,墓穴长85cm×宽75cm×高70cm,立式墓碑宽度不超过0.5米,厚度不超过0.15米,高度不超过地面0.8米;卧碑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碑长不超过0.6米,碑宽不超过0.5米,厚度不超过0.15米,倾斜度不超过30°的标准修墓。并在现场取小棺材下葬图片及建好墓穴后照片。

(三)事后监管:定期巡查,防止偷偷取出重葬的情况及扩建坟墓的情况出现,并形成台账每月报公共管理办公室(民政)。

四、分级划分及职责

(一)一级组织(镇级)

1.范围:全镇行政区域(共1个)

2.责任人职责:负责督促、指导、监督责任区域内农村殡葬工作,督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履行职责、日常工作开展和存在问题整改,坚决按一条例一办法执行,维护社会稳定,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等。

(二)二级组织(村级)

1.范围:各村(居)行政区域,共18个。

2.责任人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农村殡葬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殡葬工作网格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到人;负责组织辖区日常巡查和管控工作,建立网格化殡葬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农村超标修墓、散埋乱葬等问题,做到处早处小;做好辖区宣传工作,把一条例一办法宣传到每家每户,确保人人皆知,为殡葬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报送相关数据。

(三)三级组织(组级)

1.范围:以组(网格)行政区域为单位,共164个。

2.责任人职责:负责农村超标修墓、散埋乱葬等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级网格,并配合开展处置,按要求开展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全面实行农村殡葬工作网格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辖区网格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整治等相关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动态巡查制度。各级网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殡葬工作。

(三)加强动态巡查。各村(居)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一条例一办法文件精神,落实分级分片制度,严格落实“源头严防、露头就打”的要求,完善包村、包片巡查防控机制,压实各级巡查防控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充分利用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手段,实现违法线索采集、违法行为处理等数据互联共享,发挥村干部及驻村干部的作用,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源头防控。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将一条例一办法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相关政策规定张贴印发到各家各户,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殡改工作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殡葬工作。

(五)建立奖励机制。全年未发生一起超标修墓、散埋乱葬等违法新增的村(居),年终考核时加一分。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巡排查不履职的相关人员,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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