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港街道塔岭下公益性生态墓地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东港街道塔岭下公益性生态墓地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东街办函〔2024〕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港街道塔岭下公益性生态墓地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因塔岭下公墓已无法满足辖区内居民骨灰安葬需求,为有效解决安葬问题,加强街道殡葬能力,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生态绿色殡葬,建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建设地址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普陀区东港街道塔岭清福寺东侧,用地面积6665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东港街道塔岭下公益性生态墓地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墓穴2800座,其中生态墓穴1736座、花坛墓穴10座、可降解墓穴232座、壁葬墓穴822座,墓穴面积994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排水沟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概算为908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六、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关于东港街道办事处扩建塔岭下公益性生态墓地的初审意见》(舟普民社〔2022〕5号),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903202204300号),舟山市普陀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关于东港街道塔岭下公益性生态墓地扩建工程概算审核意见》(舟普财审〔2023〕175号)。

七、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该项目施工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此  复

附件:

东港街道塔岭下公益性生态墓地扩建工程概算表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东港街道塔岭下公益性生态墓地扩建工程概算表

单位: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
一、工程费用683
1、景观工程619
2、附属工程64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2
1、建设管理费42
2、其他费用140
三、工程预备费43
四、项目总投资908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208-330903-04-01-527640

19号普发改审〔2024〕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港街道塔岭下公益性生态墓地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原创文章,作者:Huizang,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uizang.com/policy/4006.html

(0)
上一篇 2024-08-07 21:33
下一篇 2024-08-08 13:43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