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太湖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现就县殡葬服务价格通知如下:
一、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殡葬基本服务及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原文件(太价字〔2014〕14号)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件)。特需的殡仪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须在收费前报县发改、民政部门备案后执行,特需服务应本着自愿原则,不得变相分解收费。
二、殡葬服务优惠政策由县民政局另行下文确定。
三、收费单位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提供服务前,须与丧属签订殡葬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项目、丧葬设施用品的名称、价格、租用期限等,供丧属自主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者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收取费用并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太湖县殡葬服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项目标准表
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太湖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日
原创文章,作者:Huizang,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uizang.com/policy/3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