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加强洪庆山回民公墓管理的建议》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43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C类

签发人:李平伟

市民函〔2024〕51号

刘芳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洪庆山回民公墓管理的建议》(第4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承办处室主动认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任务,及时制定方案,细化办理措施,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处室全程跟、落实专人具体办、办公室跟踪督办”的五级工作责任制,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同时,要求承办处室提高站位,将人大建议办理作为推动业务工作的抓手,从中发现工作短板和不足,认真解释沟通、虚心学习接受、合理吸纳建议,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

一、我市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市回民殡仪馆是1966年经西安市人民委员会〔(66)会办字第36号〕正式批准成立,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土葬殡仪馆,为我市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族、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提供殡葬(安葬)服务。殡仪馆下设的市回民公墓建于1974年,位于灞桥区洪庆街道上鲁峪村,公墓性质为城市公益性公墓,供地类型为政府划拨。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殡葬用地问题,切实保障了我市少数民族同胞的基本殡葬权益,也基本确定了以灞桥区洪庆街道上鲁峪村为主的回民公墓集中建设点,先后5次为市回民公墓划拨土地243.579亩作为洪庆回民公墓用地。市回民公墓自建成运营以来,坚持公益属性不动摇,先后安葬我市少数民族群众遗体约3.85万具,并为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减免殡葬费用,在保障少数民族基本殡葬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大局、落实国家民族政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我市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工作现状

目前,全市常住回族人口约12.99万人(户籍人口7.99万、非本市户籍人口约5万),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5.28%。依据《城市民族工作条例》(1993年国家民委令第2号)第二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具有特殊丧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妥善安排墓地,并采取措施加强少数民族的殡葬服务”要求,我局主要职能是为我市回族和其他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殡葬服务。近年来,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市回民公墓年遗体安葬量逐年增加,2021年安葬遗体510具、2022年安葬遗体644具、2023年安葬遗体653具,平均年消耗土地约6亩,现市回民公墓剩余土地约17亩,最多可用2年多时间,用地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市回民公墓需要扩建已迫在眉睫。

三、我市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少数民族政策,保障全市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殡葬权益,确保市回民公墓用地有序衔接,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办理先期土地手续。2015年,为解决回民殡仪馆安葬遗体用地紧张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在洪庆回民公墓现有墓园南侧续征77.02亩,作为洪庆回民公墓扩建用地。前期,在市级有关部门和灞桥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积极推进续征地土地手续办理工作,按照市资源规划局灞桥分局先行办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59.837亩地块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相关手续的要求(剩余17.19亩地块因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无法办理),我局已完成该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征地补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等工作,土地手续办理工作现已进入收尾阶段。二是扎实推进后续用地选址。我局多次对接市资源规划局在全市范围内筛选回民殡葬用地,同时,联合市民宗委向市政府上报《关于市回民公墓扩建项目用地相关事宜的请示》,报请市政府妥善解决市回民公墓后续扩建选址用地等相关问题。

四、提案中相关建议答复

(一)关于“严格控制洪庆山回民公墓进一步扩大,加强管理,控制现有规模,禁止扩建”的建议

1.回民公墓用地条件:“优先利用荒山瘠地;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库及河流堤坝外侧1000米范围内)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铁路、公路(国道、省道)、通航河道两侧500米内)”;“原则上不能压占生态保护红线核心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文物保护范围(不包括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控制区)、渭河生态区(包括河道保护区、堤防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河道管理范围、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

2.选址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在市资源规划局的大力协调和帮助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了9个地块(长安2块、临潼2块、鄠邑3块、蓝田2块)作为市回民公墓的备选用地,但是通过实地勘察调研,上述地块因离城市主干道过近、比邻水库、涉及秦岭生态保护等因素均无法使用,导致选址难以落地实施。对此,我们以编制《西安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为突破口,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和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管控要求,协调编制第三方,经过全面筛选,灞桥区洪庆街道上鲁峪村50.68亩土地符合扩建选址要求。

3.在灞桥区洪庆街道上鲁峪村扩建理由:为确保项目扩建用地合法合规,我局也向市资源规划局去函,商请对市回民公墓扩建选址用地性质进行合规性审查,经市资源规划局核查,市回民公墓扩建选址用地符合公墓建设条件,不涉及公墓建设禁限建要素。目前,我局也已将此地块纳入《西安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扩建项目清单之中,2024年3月15日,市政府组织市民政局、市民宗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和灞桥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市回民公墓扩建项目用地有关工作,与会各市级部门一致认为:灞桥区洪庆街道上鲁峪村50.68亩土地选址在国土变更调查中为“园地”,符合公墓用地要求,不涉及其他限禁建要素。同时,在原址扩建市回民公墓是目前解决我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用地不足问题最为有效的措施和方案,也能满足当前“急建急用”的实际,且墓区道路、办公等基础配套完善,便于集中管理和群众祭祀,周边村民认同感较高,能够有效规避殡葬设施“邻避效应”。

鉴于以上原因,目前仍需在洪庆山扩建回民公墓50.68亩。

(二)关于“加强洪庆山回民公墓规范管理,修剪墓地周边沿路树木”的建议

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民族宗教政策和殡葬管理要求,持续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力度,全面规范少数民政殡葬服务经营行为,有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前期,我局专门向市回民殡仪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全面规范市回民殡仪馆经营管理秩序的通知》,指导市回民殡仪馆按照实际情况对整个洪庆公墓划分地界编号,安排专人定期对墓园树木进行修剪,以改善墓园整体环境。

(三)关于“做好道路标志、标线,做好到公墓祭奠车辆停车工作禁止占道停车。保证公墓路段环境整洁、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

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目前,西安市回民殡仪馆正在加快土地手续办理进度,加强与市资源规划局和灞桥分局的对接,加快已用的59.837亩土地证办理。在取得土地证后,可以使用剩余的专项建设资金对现有停车场、水泥道路等进行合理改造,此项工作已纳入回民殡仪馆重点工作中。

五、下一步工作

(一)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深化移风易俗改革。充分学习全国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进一步开阔视野、找准差距、拓展思路,持续推进我市少数民族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一方面积极开展正面宣传,不断强化政策引导,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开展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对“文明殡葬”的正确认识,逐步形成文明节俭的丧葬理念,树立良好的社会文明新风尚;同时,积极探索研究适合土葬的新型节地安葬方式,不断美化绿化墓区环境,方便群众安葬、祭扫;另一方面提前科学合理规划,根据墓区现有用地的实际情况,聘请专业设计机构对未利用土地进行统一科学规划布局,本着“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要求,避免“零、乱、散”的安葬现象;同时,按规划要求提前预挖墓穴,制作墓碑,严格按墓位顺序进行遗体安葬,坚决杜绝随意选墓,插队乱葬的行为,做到精细化管理。

(二)高标准完成《西安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西安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夯实灞桥区洪庆上鲁峪村50.68亩和临潼区代王街道山任村183.31亩分别作为回民公墓扩建项目和新用地选址,确保纳入本次专项规划之中,有效保障全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用地有序衔接,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快土地手续办理进度,持续高效使用现有土地。积极加强与市资源规划局和灞桥分局的对接,加快现有59.837亩土地用地手续办理,取得土地证后,对现有停车场、道路等进行合理改造。同时,对剩余未利用的17亩整块土地进行全面规划和改造利用,确保剩余土地资源高效使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殡葬事业的关注和大力支持,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特此复函。

西安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许继承 电话: 8678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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