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我区殡葬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发改收费联规【2023】4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吉省价综[2022]771号)文件规定,通过对松原市感恩园公墓有限公司墓地维护成本调查和收费标准测算,经调查研究,现将制定墓地维护费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墓地维护管理费收费范围
经营单位对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可以收取墓地维护管理费。
二、墓地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公墓墓穴每年每座收取维护管理费最高限价120元,下浮不限。
三、墓地维护管理费有关要求
公墓墓穴维护费收费前双方签订维护服务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等内容,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价格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示时间:2024年7月 23日—2024年7月 31日
反馈方式:发改局:0438-2990216
地址:宁江区道路运政二楼(财经科)
松原市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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