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违建坟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科室(站、所)、各工作片:

  为进一步巩固违建坟墓整治工作成果,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将阳下街道《开展违建坟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清市人民政府阳下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4日

阳下街道开展违建坟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持续保持对违规新建、翻建坟墓实行“零容忍”,不断完善安葬服务供给体系,实现骨灰集中有序安葬,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满足合理殡葬需求。

  (一)全面摸排坟墓情况并核查整治成果。全面完成全街道所有坟墓摸排和登记造册,并制定分类整治的具体方案;完成上一轮整治成果的复核检查工作,确保重难点整治对象全面彻底整改到位。重点查看2019年以来已经整治的坟墓是否出现回潮,逐项复核,逐一检查,对整治不到位的,责令及时整改,恢复植被;对苗头性反弹的,强化源头管控,及早干预制止。紧盯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跟进未及时完成整治,以及整治不彻底需要后期持续推动并反馈的重难点整治对象。

  (二)守住新增违建墓地“零增量”底线。结合骨灰安葬(放)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各村(居)落实好骨灰去向管理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建坟墓、翻修旧墓“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耕地林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逾期未整改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村(居)依法强制拆除,并恢复植被。

  (三)有序逐步消化历史坟墓。结合“两违”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重点项目落地等工作,对辖区内坟墓情况再摸底、再核实,完善台账管理,通过查阅比对,明确处置任务,制定处置办法,分类分布、分期分片,积极稳妥有序消化历史坟墓存量。结合重点项目落地,劝导群众将历史坟墓中的骨灰(遗骸)存放到生命公园。对于不愿迁移的,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覆土深埋,种植爬藤、树木、花卉等绿植遮挡。绿植密度要达到沿途看不见坟墓的标准。严禁采用油漆涂抹或绿黑网、树枝、人造草皮等覆盖、遮挡。 

  (四)集中攻坚生命公园建设。加快推进各村生命公园建设,促进现有生命公园提质升级,满足群众合理殡葬需求。

  (五)持续深化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把违建坟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与殡葬移风易俗相结合,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内容。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乡贤促进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文明殡葬的倡导性和约束性标准,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推进违建坟墓综合治理,引导群众摈弃殡葬陋习,崇尚文明新风。鼓励倡导树葬、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等殡葬新风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二、整治方式

  各村(居)对排查出的违建坟墓,要逐一登记造册,分类进行整治。

  (1)对2019年4月1日以后新建的坟墓,一律平毁拆除、覆土复绿。

  (2)“三沿六区”(“三沿”指沿高速公路及连接线、国道及省道、铁路等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六区”指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长乐机场航线可视范围内(阳下村、北林村、新局村、下坝村、高厝村、东田村、作坊村、北山村、梨庄村)坟墓按“一迁、二改、三植树”方式整治。对必须迁移的,迁移到生命公园、公益性公墓;所在村(居)未建设生命公园,一时无法迁移的,要进行生态化改造,必须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披绿遮挡,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的效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6月)

  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鼓浓违建坟墓整治氛围,各村(居)要在主要道路、生命公园、进山路口等地,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广播等方式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二)摸排整治阶段(2024年7月-11月)

  各村(居)要对2019年专项整治的坟墓进行全面“回头看”工作,自查上一轮已整治的坟墓是否出现回潮,将已整治的“活人墓”、豪华墓等作为重点,逐项复核,逐一检查,落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现象。对自查中发现的整治不到位的坟墓及时按整治标准整改,街道整治违建坟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回头看”工作进行抽查。全面核查辖区内生命公园的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核查生命公园是否符合建设标准、是否规范运营。全面核查合葬手续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翻新、是否存在未整治到位的合葬坟墓,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建立生命公园、合葬等安放(葬)方式的数据库。根据2018年-2024年的死亡人员情况,全面梳理骨灰具体去向。

  各村(居)要对辖区内(特别是“三沿六区”、长乐机场航线区域)的坟墓逐一摸排,登记造册,采集一墓一档、统一编制号码,建立数据库,并将相关数据库于7月15日前汇总报街道民政办,民政办汇总上报市民政局(殡管所)。摸排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级殡葬信息员、国土网格员、护林员、村居两委人员等队伍职责,利用无人机等现代技术手段,强化违建坟墓巡查管控。通过拉网式排查,对2019年以来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摸排坟墓台账,分类制定针对性措施,与既往工作相衔接。坚持边摸排边整治,重点整治2019年4月1日以后新建的坟墓、“活人墓”“豪华墓”、近年群众反映强烈和整治不彻底的坟墓,由各村(居)督促墓主亲属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治。

  各村(居)要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报送辖区内违法查处情况和进度、拆除总量和占地面积、累计进度等指标,报表经村(居)主干和工作片审核签字后,报民政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2026年11月)

  坚持防增量与减存量并重,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和摸排台账,逐一抓好落实整改。防增量方面,要立足骨灰安葬(放)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步加强巡查管控,努力实现“整治在源头、解决在萌芽”,将坟墓整治关口有效前移。减存量方面,要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重点看排查摸底是否遗漏、重点部位是否落实到位、生态恢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运行等情况,有序削减旧墓存量。到2025年12月底前,实现“三沿六区”看不到坟墓的目标,特别是长乐机场航线可视范围内的坟墓、住宅区周边和破坏生态环境连片坟墓群得到彻底整治。

  坚持堵疏结合,鼓励村建设生命公园,提升生命公园的存放量,优化生命公园运营管理。清明等重大传统祭祀节日前夕,加大宣传力度。

  (四)调研总结阶段(2026年12月-2027年2月)

  各村(居)要加强监管巡查,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完善监管、督察机制,杜绝“一边整治一边回潮”现象,巩固整治成效。加强对生命公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关注项目进度,协调建设问题,加强运营监管,确保有序运行。

  四、加强监管

  街道整治违建坟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严格把关摸排、整治和源头管控等环节,聚焦重点,精准摸排,分类整治。自然资源和规划(含林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配合,强化行业监管责任,有效发挥村护林员作用,护林员积极开展巡山护林,发现违建坟墓行为及时向街道、村报告的按每宗1500元进行奖励。各村(居)要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建立责任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并做好辖区内生命公园的规范建设和管理。各村(居)要结合骨灰安葬(放)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及时掌握本辖区死亡人员骨灰去向,如有违建坟墓行为,应依托“两违”综合治理机制及时予以制止、整治并上报;要压实集体土地所有者的责任,把违建坟墓整治作为考核村两委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全街道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村(居)两委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应严格开展违建坟墓自查,并按程序上报。对隐瞒、遗漏、拖延不报或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阳下街道开展违建坟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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