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目的
为推动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科学合理配置殡葬基础设施,提高殡葬设施整体服务水平,更好适应殡葬整治、改革和未来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宜昌市实际情况,特编制《宜昌中心城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下称“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以正在编制的《宜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为规划范围,具体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小溪塔街道、龙泉镇、白洋镇和顾家店镇行政辖区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623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1年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其中,近期为2021年至2025年,远期为2026年-2035年。
三、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中的殡仪设施包括殡仪馆(含火化馆)、殡仪服务站,安葬设施包括经营性公墓、城乡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回民公墓和骨灰堂。
四、规划主要内容
按照规划期内殡葬活动的需求,根据城市空间发展要求、人口密度以及殡葬服务辐射范围等条件,对殡仪馆(含火化馆)、殡仪服务站、公墓和骨灰寄存设施需求量、选址布局、规划建设标准等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1)科学预测设施需求,研判设施容量缺口
综合分析宜昌市现状殡葬设施,人口分布和年龄构成,科学合理预测规划期内殡葬基础设施需求总量,研判设施缺口。
(2)制定规划建设标准,规范殡葬设施建设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借鉴相关案例经验,并结合宜昌市现状殡葬设施建设情况,合理制定殡葬设施建设标准,指导殡葬设施建设。
(3)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服务需求
以宜昌市现状殡葬设施服务体系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构建城乡均衡全覆盖的殡葬设施体系。因地制宜,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区域采用差异化的设施配置标准和殡葬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
(4)优化殡葬设施布局,保障设施服务全覆盖
统筹平衡区域资源,补齐局部供给短板,推进宜昌市中心城区殡葬设施布局优化,保障殡葬设施服务全覆盖。
五、规划目标
1、总体规划目标
(1)构建以基本公益性殡葬设施为重点、以多样化经营性殡葬设施为补充、城乡均衡全覆盖的殡葬设施体系。重点完善公益性安置服务空白地区的设施布局,调整优化基础薄弱及服务饱和地区的安置资源结构,全面保障城乡居民安葬需求。
(2)重点抓好骨灰安葬方式改革,控制新增墓穴中平面式墓穴的比例,稳步提高室内墓穴(如塔陵、骨灰堂)和生态墓穴(如树葬、草坪葬)的比例。
(3)实现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
2、分期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2025年)
1)重点开展“三沿五区”散坟搬迁工作,实现中心城区“三沿五区”500米可视范围无散葬坟墓的目标,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2)中心城区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100%,遗体火化率达到100%。
3)殡葬管理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均等的殡葬设施体系基本形成,生态节地安葬比例稳步提高。
(2)远期目标(2035年)
1)中心城区安葬设施规划建设中,骨灰格位存放、草坪葬、树葬等节地葬式比例达到50%。
2)殡葬设施体系、服务体系、制度体系、文化体系全面建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全面形成。
六、规划布局
(一)殡仪设施
(1)殡仪馆(火化馆)
中心城区规划2座殡仪馆,分别对宜昌市殡仪馆进行迁建、夷陵区殡仪馆进行扩容。
宜昌市殡仪馆:位于窑湾乡黑虎山村,规划迁建至点军区联棚乡长岭村四组,建成具备年火化15000具遗体能力的大型殡仪馆,并达到国家一级殡仪馆标准。服务于全市城乡居民,主要服务区域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白洋镇、顾家店镇。
夷陵区殡仪馆:位于丁家坝村,规划在原址基础上进行改扩建,主要对火化馆进行扩容建设,建成具备年火化5000具遗体能力的中型殡仪馆,服务于夷陵区城乡居民,主要服务区域包括小溪塔街道、龙泉镇。
枝江市殡仪馆:位于马家店办事处计划村七组,用地面积26.6公顷,实际年火化量3500具,设计规模5000具/年。服务范围主要为枝江市中心城区,协同服务中心城区内的白洋、顾家店镇。
(2)殡仪服务站
中心城区规划2个殡仪服务站,分别为点军区殡仪服务站和猇亭区殡仪服务站。
点军区殡仪服务站:位于仙园公墓内,结合现状仙园公墓的管理用房增设礼仪厅等,承担遗体运送、存放、守灵、悼念、告别等功能。
猇亭区殡仪服务站:位于水晶山公墓内,规划在现有礼仪厅的基础上增设1-2个礼仪厅,增大殡仪接待功能。承担遗体运送、存放、守灵、悼念、告别等功能。
(二)安葬设施
(1)经营性公墓
根据墓穴需求总量以及殡葬设施限制选址区域的控制要求,规划城市经营性公墓6个,其中保留现状1个,改造提升5个,总用地面积约46.77公顷。规划墓穴总量为95700座,其中规划新增墓穴36340座,现状存量墓穴6553座,已安葬墓穴52807座。
(2)公益性公墓
根据墓穴需求总量以及殡葬设施限制选址区域的控制要求,规划公益性公墓28个(不含规划搬迁7处),其中城乡公益性公墓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27个。规划墓穴总量为133514座(不含回民公墓),其中规划新增墓穴69407座,现状存量墓穴30307座,已安葬墓穴3380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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