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一、《规划》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殡葬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新时代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我市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起步时期。

二、“十四五”时期大庆市殡葬事业要实现什么发展目标?

到2025年,殡葬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显著提升,殡葬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殡葬服务供给比较充分,服务管理更加惠民便民。

1.惠民殡葬水平不断提高。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殡葬基本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丧葬负担进一步减轻。

2.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水平不断提升。全市火化率达到90%以上,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以上。持续推进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项目建设,每个县至少建设1个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3.殡仪馆建设持续加强。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火化机尾气排放治理全面完成,实现火化机尾气经净化达标后排放。

4.安葬(放)设施建设加快。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堂,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建设,全市安葬(放)设施不断完善,更好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

三、“十四五”时期大庆市殡葬事业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殡葬基础设施条件,全力营造环境舒心、服务暖心、办事省心的治丧环境,切实履行政府对基本殡葬服务的兜底保障职责。继续大力推行对城乡低保对象以减免或补贴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并紧密结合我市各地实际,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稳步推进惠民殡葬政策调标扩面,为建立普惠型基本殡葬保障制度提供基础。

(二)加快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快补齐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环保型火化设施等殡葬设施、设备及相关服务短板,推动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惠民便民、绿色文明的基本殡葬服务网络。重点对设施陈旧或不足、民营回归公益殡仪馆的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和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火化及除尘设备、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加大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对骨灰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给予支持(补贴)力度。

(三)切实提高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巩固提升火化率,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等绿色安葬方式。依法治理散埋乱葬,遏制增量、减少存量。规范殡葬服务管理,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职责,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强化殡葬中介机构、服务企业规范诚信经营意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普遍实施殡葬服务“六公开”制度,为群众提供“清单式”服务,服务项目、内容、价格、程序、监督方式等必须对外公示,基本殡葬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殡仪馆内与服务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和商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健全红白理事会及村规民约,持续深入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弘扬优秀殡葬文化,遏制重殓厚葬等陈规陋习。

四、如何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规划》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奖补激励机制”“加强调研指导”“加强监测评估”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市民政局将在2023年和2025年,分别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调整规划目标任务,切实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规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规划》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规划》自2023年实施,至2025年底完成。《规划》还要求,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逐级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和指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实施责任,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落到实处。

原文地址: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73/202304/c05_2561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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