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漳州市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漳人社〔2019〕109号)及《关于认定诏安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见习单位”的通知》(诏人社〔2024〕28号)文件精神,帮助我县青年实现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2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未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3.具备招募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的16-24岁失业青年;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人员不纳入见习对象。)
二、招募见习岗位
诏安县殡葬服务中心文员岗,专业不限,负责办证大厅电脑信息录入、办公室文秘资料整理等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能力。上班时间:每天8:30-16:20(每月休息4天)。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7日至8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①本次招募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诏安县桥东镇桥头村桥头4号(诏安县殡仪馆);
②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面谈,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见习协议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③报名咨询:
联系人:涂玉林,电话:18959688533;谢晓雄,电话:18960023833
(三)报名资料:①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②《诏安县青年见习申请表》(见附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③社保(养老、工伤、失业)查询页面截图(闽政通app,需实名认证方可查询)。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不低于3个月。见习待遇由见习单位发放,待遇按诏安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给予补(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午餐、午休单位负责安排。
五、其他
见习人员管理按照《漳州市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漳州市青年见习协议书》及本单位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诏安县青年见习申请表
诏安县殡葬服务中心
2024年8月7日
诏安县青年见习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健康情况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 学 历 | ||||||
学 位 | 有何特长 | ||||||
所学专业 | |||||||
家庭住址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手机) | ||||||
见习岗位 | 电子邮箱 | ||||||
个人履历 (从高中写起不间断) | |||||||
家庭主要成员 及所在单位 | |||||||
见习单位意见 |
注:困难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相应材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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