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殡仪馆为舟山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履职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能吃苦耐劳,勤恳务实,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加班加点(含节假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各类常用办公软件应用,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3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
4.舟山市户籍,能听懂并会讲舟山方言,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二、招聘岗位
负责群众身后“一件事”联办工作引导、咨询、联办单填写、各联办单位间联系、催办和资料上传及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录程序
整个公开招录过程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月24日,报名方式: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569172326@qq.com;
报名者应保证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舟山市殡仪馆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联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品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业务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择优录取,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3.考察
主要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考察德才表现、岗位匹配度和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舟山市民政局网(http://mz.zhoushan.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舟山市殡仪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6.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合同期内如发现不适应本职工作或工作不负责,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舟山市殡仪馆有权解除用工。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有五险一金等员工福利。
五、其他
面试、体检等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报名人员可咨询舟山市殡仪馆,联系电话:0580-2559468(上午07:45-下午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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