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霍山县殡仪馆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驾驶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
3.霍山县户籍;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后出生);其中驾驶员岗位还需取得C级及以上驾驶证件,实际驾龄5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霍山县民政局办公室(迎驾西路12号)。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吋证件照片3张,填写《霍山县殡仪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请网上自行下载)。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需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人,满分100分。面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9月22日至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的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县民政局统一安排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身体素质等。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考察者,视同放弃入围资格。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缺额的,按前述规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及管理
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薪酬按现行殡仪馆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待遇执行,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单位委托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招聘条件解释权归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64-5027576
县民政局0564-502258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564-5022427
霍山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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