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2名合同制劳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年 龄 | 文化程度 | 工作性质 | 备注 |
1 | 服务人员 | 2 | 男:50周岁及以下 女:50周岁及以下 | 初中及以上 | 全职 | 限南江户籍 |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服务意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安心本职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有食堂从业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属于本县编制内人员的;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根据行业无节假日、早起晚下班、工作时间长的特殊性,薪酬制度采取底薪加提成模式。服务人员底薪3500元/月,提成部分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长期有效,招满为止(每日8:00—12:00,14:30—17:00)
地点:南江县殡仪管理所二楼办公室(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报名手续
应聘者如实填写《南江县殡仪管理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五、招聘方式
现场面试招聘:面谈或考核服务人员帮厨能力、服务能力等方面。
1、招聘时间、地点
现场面试考核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地点:南江县殡仪管理所食堂
2、聘用方式
以上岗位招聘实施淘汰制,根据现场面谈或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聘用人员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七、聘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南江县新仪殡葬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27-8513977。
九、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属于合同制劳务人员(编外)。
2、工作地点在南江县殡仪馆(南江县公山镇石矿村)。
3、此次招聘公告由南江县殡仪管理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8855111、19983629877。
南江县殡仪管理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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