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殡仪馆系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优秀厨师,负责馆内职工食堂食谱的规划和烹饪,按照派遣制用工方式委托第三方管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工食堂厨师1名。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符合职工录用体检标准;
(三)年龄50周岁以下;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五)具有5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熟悉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熟知各种菜点的制作程序和加工过程,熟知食品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厨房管理等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六)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准的厨师等级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9日16时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
报名电话:0533-2984880(8:30-16:00)。
报名地点:淄博市殡仪馆办公室(昌国东路224号)。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国家劳动部门核准的厨
师等级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四、录取方式
面试及现场实操。
五、用工方式及资薪待遇
根据面试、现场实操等流程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不低于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制合同,按照我馆的相关规定定薪和缴纳五险一金。
淄博市殡仪馆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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