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温州民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殡仪服务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殡葬一线特殊岗位工作人员。
一、特殊岗位及数量
1.特种车辆驾驶、抬运岗位2名;
2.遗体整容化妆岗位2名(男性、女性各1名);
3.遗体火化、骨灰整理岗位1名;
4.遗体保管兼挽联书写岗位1名;
5.消控工作兼应急处置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4.具有温州本地户籍;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特种车辆驾驶、抬运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准驾车型C1证及以上,驾龄10年以上,45周岁以下。
2.遗体整容化妆岗位(男):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殡仪工作经历,45周岁以下。
3.遗体整容化妆岗位(女):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殡仪工作经历,40周岁以下。
4.遗体火化、骨灰整理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殡仪工作经历,45周岁以下。
5.遗体保管兼挽联书写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殡仪工作经历,55周岁以下。
6.消控工作兼应急处置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8日8时至2022 年12月16日16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报名地点:温州民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5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温瞿东路636号);联系人:郭先生、单先生、叶先生,联系电话:86119097。
4.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县级及以上殡仪馆盖章、如是殡仪服务站的,需其主管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5.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岗位适应性技能测试
按照殡葬工作“专业技能、人岗匹配”的用工要求,采取殡葬特殊岗位情景模拟的形式,测试报考人员殡葬岗位适应匹配及技能情况。岗位适应性技能测试后,由考评组成员分别进行综合评分,根据报考人员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谈对象,如遇到最后一名同分的,则 一并列为拟面谈对象。具体名单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谈
采取提纲式面谈,分组依次进行面谈,面谈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考生面谈后,由考评组成员分别进行综合评分,根据报考人员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体检、考核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工作模拟总成绩高者优先;如岗位工作模拟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面谈成绩×50%+岗位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50%。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事业单位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 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薪资待遇
按照特殊岗位工作要求,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薪酬10-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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