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受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殡葬改革起步较晚,服务设施底子薄,丧葬陋习问题多。近年来,广西民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有力有序深化殡葬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领导明方向
自治区将殡葬改革纳入工作大局,周密部署、统筹推进。一是高站位研究部署。自治区四家班子多位领导先后到民政厅调研指导殡葬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殡葬改革。成立自治区、市、县三级殡葬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将殡葬改革纳入乡村振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召开全区会议,全面部署推进。二是全方位谋划布局。自治区政府出台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印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分阶段、分层级、分类别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布局。制定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细化目标任务,全面发动、全域推进。三是全过程跟进落实。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汇报,并带队严督实导。建立部门定期会商、联合督查、信息共享等制度,每季度以“红黑榜”形式向市县主要领导通报全区殡葬工作进展情况。
强化供给补短板
明确用3年时间新建殡仪馆5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78个,实现市县全覆盖。一是配套措施清单化。围绕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制定殡葬改革激励支持办法、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做到有资金支持、有验收标准、有运行规范。二是资金投入多元化。自治区3年安排5.1亿元乡村振兴资金、争取10.3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补助新建殡仪馆项目,安排2.22亿元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示范点建设;今年已安排1.14亿元支持38个殡葬项目建设。地方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彩票公益金和社会资本等用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是土地保障公益化。从政策层面明确以政府划拨、转变土地性质等方式,优先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用地。今年以来,全区新建殡仪馆14个、完成立项批复17个,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6个、完成立项批复29个。
深入整治促规范
扎实开展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认真谋划。自治区政府审定行动方案,民政、发展改革等8部门召开会议部署推动,细化任务要求。二是强化督查。多部门协同联动,由厅级领导带队督查,建立约谈督办机制。引导殡葬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将专项整治行动列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要内容,推进殡葬服务收费规范化。三是巩固提升。及时通报联合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完善要求。目前,全区已排查问题424起,整治完成412起,未整治问题均已列出清单、明确时限,确保整治到位。
移风易俗树新风
一是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连续9年集中举办花坛葬和海葬活动,安葬骨灰12460具,发放奖补资金近3000万元。特别是海葬活动吸引了云南、贵州、四川等地群众积极参与,受到社会好评。二是营造平安低碳祭扫氛围。每年开展清明节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创新建立网络祭扫平台,各界群众270多万人次参与网络祭扫。三是激发群众参与改革热情。在46个村(社区)开展红白事服务中心改革试点,对散埋乱葬、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进行约束规范,实现群众主动参与、直接受益。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强化行业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逝有所安”的民生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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