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明
近年来,山东省莱西市持续建立完善协商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集中开展村规民约修订活动,推进全市“三会一约”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初步构建起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新格局。
坚持民事民议,听民声汇民智
莱西市以“网格化、微自治”为抓手,不断丰富村民自治载体和内容,健全完善村级协商议事制度,将自治实践渗透到自然村、村民小组,增强村民自治的整体性、协同性,重点探索开展以社区为单元和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元,两个层次协调互联、互动、互补的村民自治实践。
莱西市所有村庄普遍建立协商议事会,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会长,通过民主推选的方式,选出20名以上议事能力较强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妇女代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代表等为成员。议事会成员定期走访联系村民、收集意见建议、宣传惠民政策,与包联片区村民建立双向联系,并及时向村“两委”反馈村民意见和建议。
村“两委”打好放权、监管、服务“组合拳”,围绕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村务管理和服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议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组织召开民主协商会议,积极开展村民议事、民情恳谈等形式多样的协商议事活动,让群众说事、议事、主事,达成共识,寻求村庄发展“最大公约数”,充分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
例如,沽河街道后庄扶村坚持开好民主协商议事会,让村级自治组织成员各抒己见,及时汇报村民反馈的各类情况、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破解生产生活中的各类难题。日庄镇沟东新村协商议事会深度参与村庄重点工作,帮助村“两委”出谋划策,凝聚建设美好新村的力量,实现了组织融合、治理融合、产业融合。
坚持民事民办,惠民生保民安
以前,莱西市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普遍。为有效遏止农村婚丧礼俗陋习、人情消费互相攀比等不良风气,该市在所有村庄建立完善了红白理事会,由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会长,群众民主推举5—10名德高望重、有文化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的老人及村民小组长任理事,在村“两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红白理事会在符合村情、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将婚丧礼俗改革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红白事事前报告和管理登记制度,对相关待客标准、服务项目、消费支出等制订原则性要求,大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尚。
例如,店埠镇中菜湾庄村红白理事会发起《告村民书》,明确规定了丧葬礼俗流程,引导村民丧事简办。村里老人去世由红白理事会帮忙操办,丧主家里不摆宴,子女、亲戚以佩戴黑纱、白花代替披麻戴孝,以敬献花圈取代烧纸,厚养薄葬新风尚逐步形成。
坚持民事民管,聚民心顺民意
近年来,莱西市注重全面构建“市—镇(街)—社区—村组—网格员”五级负责、齐抓共管的社区治理新局面,发挥村规民约在规范村民言行、实现邻里和睦、促进农村稳定等方面的道德约束作用。
在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部分乡镇、村存在照搬照抄、程序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莱西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村规民约集中修订活动,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民主的方式,与时俱进地增添了保护生态、美化家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诸多内容,通过民主修订、上墙公示、发放到户等具体步骤,使村规民约保持适用性、彰显实用性、突出时效性,实现“一村一约”全覆盖。
例如,水集街道产芝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组织村民共商、共议、共定了务实管用、便于监督的村规民约,使婚丧嫁娶、邻里纠纷、赡养老人等现实问题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为抓好村规民约的执行,村“两委”邀请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前辈、老同志参与道德评议会,坚持以评立德、以德兴村,每年组织开展“四德模范”“文明家庭”“文明乡贤”“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大张旗鼓进行表彰奖励,村民履约情况在全村公示“晒一晒”,增强了村规民约的约束力,凝聚起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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