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推进移风易俗改革
农村殡葬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殡葬工作作出最新部署。如何深刻认识该文件对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的特殊重要性,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各地有哪些好经验,推进乡村振兴农村殡改还有哪些需要补上的短板?记者近日采访了数位关注殡葬改革的相关人士,听听他们的见解。
殡葬改革是推进移风易俗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相关部门集中整治农村违规建设安葬设施、散埋乱葬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在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王计生看来,这些问题反映了当前农村殡葬设施不足。
“只有基础设施先行,才能高效执行监督管理和落实服务供给,推动殡葬有效治理。”王计生说,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可拆解为先“推”再“进”,即先推动改变农村公共治丧场所匮乏的现状,再朝着让村民实现“逝有所安、故有所尊”的目标迈进,进一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
“乡村振兴,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进步的振兴,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面加强的振兴,让农民既生活富裕、又精神富足,既有现代化的硬件设施、又有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山东省沂水县委书记薛峰告诉记者,解决殡葬难题、让群众“逝有所安”,不仅是殡葬工作的重要指向,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大课题,殡葬改革是推进移风易俗的重中之重,也是最佳突破口,必须重视和加强。
“要形成‘生老病死’民生保障的完整闭环,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外,还需要加强‘逝有所安’的部署和推进。”薛峰表示,这里面就有两个必须加快补齐的短板:一是移风易俗需要持续深化,二是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殡葬公共服务要全面加强。
薛峰说,沂水于2017年创新实施以“惠民礼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切实感受到了全县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可和欢迎,中央一号文件对乡风文明建设、移风易俗、殡葬改革的重视和部署,也让他更加坚信,沂水殡葬改革的路子走对了、走准了,将坚定信心和决心,把殡葬改革进行到底,让沂水百万群众长期受益。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满足群众集中安葬需求,尤为必要。”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长巷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邓峰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农村殡葬用地供需矛盾渐显。长巷村于2019年启动公益性公墓的建设,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南昌洪福人文纪念公园内建成“长巷园”和“拾光园”两个公益性公墓。
“我们通过政企合作模式,借助国内先进墓园的设计、规划和管理,切实保障了长巷村群众逝有所安,将村级公益性公墓打造成了一个绿色环保、移风易俗、文化传承、家风家教的示范基地。”邓峰说。
通过购买服务长巷村在福寿园国际集团旗下南昌洪福人文纪念公园内建成“长巷园”公益性公墓
长巷园公益性公墓
治理农村殡葬乱象 助力乡风文明建设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这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
薛峰说,农村的陈规陋习,有它的历史性、长期性和顽固性,要想彻底改变,就需要分析其生长的土壤、存在的现实环境,采取治本的方法,从根子入手去解决,同时要注重方式方法。
沂水将殡葬移风易俗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始终坚持用改革的惠民政策来引导、用党员干部的带头来引领、用群众的主体作用来推动、用统一的殡葬待遇来打消顾虑、用自治的手段来巩固成果,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长巷村,村“两委”班子多次召开殡葬移风易俗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文明丧葬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远景,要求村(组)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抵制大操大办之风。同时,加强对殡葬乱象的监督,及时掌握和公开移风易俗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移风易俗工作有序开展,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020年长巷村清明“福寿云”云共祭现场
南昌洪福人文纪念公园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的代祭扫服务
补齐短板 持续推进农村殡葬设施建设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党工委书记黄征表示,殡葬设施供需最紧张的地方就在像长巷村这样的城镇化农村里。一方面,传统的殡葬方式遗留下的墓穴、墓区需要改造;另一方面,建设公益性殡葬设施得不到政策支持,公益性殡葬设施纳入城市整体规划难,城镇化后改造还涉及土地性质变更、林地征用等问题。
在平常采访中,记者也发现,大多数农村公益性墓地缺乏长期整体规划,加上管理经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部分地区建设出来的公益性公墓后期出现管理不善,降低了群众的认可度。
“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上,我们与有先进管理经验的洪福人文纪念公园合作,可以从根源上解决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管理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邓峰说,长巷村未来将继续借助殡葬行业龙头的专业力量,着力加强绿色生态殡葬设施建设,持续促进移风易俗,满足村民基本安葬需求。
通过购买服务长巷村在南昌洪福人文纪念公园内建成“拾光园”公益性公墓
“我国殡葬工作具有复杂性和地区差异性。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需要通盘思考、逐步实施。”王计生说,建设农村殡葬设施,从开始规划起就需要土地、资金、机制等同步到位,并同步建立全程监管、常态化执法等保障措施,如此才能确保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具体操作层面,王计生认为,可根据农村地区群众观念接受程度,分步试行城市殡葬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如公园式营造、无烟式环境、管家式服务等模式,以及百姓公祭日、集体追思会、遗体捐献者或骨灰撒散者纪念仪式、音乐礼葬等纪念形式,通过生态环保体验、庄重朴素的仪式感,加深群众对移风易俗和尊重生命的理解。
薛峰认为,还需要做好殡葬移风易俗的顶层设计,将“逝有所安”上升为国家治理战略;在城乡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强对公益性殡葬设施特别是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政策支持;在乡村文明推进上,加大对殡葬乱象陋习的治理力度。
下一步,沂水将抓好已建成公益性公墓的管理维护,积极开辟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区,同时做好老旧墓地的治理和提升工作,引导群众采用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树立文明殡葬的良好风尚,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努力探索新的发展和改革路径。
“建设施易,化观念难。”王计生表示,农村殡葬改革需要长期坚持、各方共促,使农村殡葬设施不仅作为公共服务的功能性场所,更成为党和政府关怀农民身后安顿、开展生命教育、传续乡风文明精华的标志,进而为推进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凝心聚力。
拾光园里的祈福墙
拾光园里的”花田葬”
本报记者 路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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