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惠民均等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9月18日,天门市出台《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自今年10月1日起,免除城乡居民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对象包括:具有天门市户籍,死亡后在天门市辖区内殡仪馆实行火化的人员;在天门市辖区内死亡且遗体在天门市辖区内殡仪馆实行火化但未取得天门户籍的人员。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项目包括:普通殡仪车辖区内的遗体接运费;移动冷棺3天内的遗体存放费;普通火化炉的遗体火化费;一年内的骨灰寄存费四项。以上四项服务收费标准以发改部门核定为准。实际免除殡葬服务费用低于免除项目限额的,据实结算,结余不返;超出标准部分和自主选择的殡仪延伸服务项目,由治丧经办人按规定标准支付服务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殡仪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收费行为,请及时向市民政局举报(举报电话:0728-5223959、0728-533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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