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切实保障殡葬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整治农村殡葬领域活人墓,硬化大墓等乱象,改革传统丧葬习俗,树立文明丧葬新风。近日,义安区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乡镇(办)、各单位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殡葬管理工作,遏制和打击乱埋乱葬、违规建坟、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突出问题。
《通知》规范了公墓审批和收费公示情况,明确了乡镇、村建设或改造公益性公墓,由乡镇政府审批,报区民政部门备案。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需要经区发改委核定,并向社会公示。
《通知》明确了责任主体。区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区民政部门管理。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主体,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公墓的建设、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不得对外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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