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服务前置,助力殡葬改革顺利推进

推行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保护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树立文明新风,构建文明兴仁,造福子孙后代,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履行殡葬管理领域执法工作,积极推进执法服务前置,变“末端处罚”为“前端服务”,普法在前、服务在前、指导在前、警示在前,实现服务更优质、执法更高效、效果更明显。

扎实开展普法宣传,筑牢群众殡葬改革法律意识。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纳入年度重点普法工作范畴,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二是充分利用“3.15”“4.15”“6.5”“6.26”“12.4”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节点,通过播放政策音频、悬挂横幅、发放倡议书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殡葬管理政策及惠民政策,广泛宣传殡葬改革重大意义。三是联系乡镇(街道)部门,依托文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职能,引导群众摒弃殡葬陋习,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办丧、绿色殡葬、文明祭扫、低碳祭祀良好观念。

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乡镇殡葬管理水平。2023年以来,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兴仁市民政局,对兴仁市回龙镇、巴铃镇、屯脚镇、下山镇集中火化区域开展殡葬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黔西南州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法规问责办法》等政策法规,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分析,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压实党员干部示范带动责任;助力殡葬改革顺利推进。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办案水平,确保殡葬执法权限下放接得住。2022年以来,组织巴铃镇执法人员针对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实务进行培训2次,从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法治理念、执法办案中应查清的违法事实、执法办案中应遵循程序及常见问题、执法办案中证据审查的操作要点、准确适用法律的操作要点及常见问题、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全面深刻的分析、讲解,有效提升殡葬执法事项承接乡镇的行政执法能力。

推进政策知识精准入户,“熄灭”殡葬违法“苗头”。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打破“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的执法模式,对涉嫌违法人员送法上门,精准普法,对违法行为开展规劝引导,及时制止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解决违法倾向性问题。2024年以来,及时制止乱埋乱葬4起,乱搭灵棚15起,占街占道治丧6起,沿街、路抛撒纸钱8起,违规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用品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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