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衡南县烈士陵园保护单位和保护
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现将衡南县烈士陵园保护单位和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依法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保护范围是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基础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扎实做好英烈事迹挖掘整理,积极组织开展褒扬纪念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衡南县烈士陵园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一览表图
衡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衡南县烈士陵园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一览表
序号 | 烈士纪念设施名称 | 坐落地址 | 保护单位 | 保护范围 | 备注 |
1 | 衡南县烈士陵园 | 云集街道 滨河社区 | 衡南县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用地红线图外 10.0米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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