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夏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我局拟公开选定具有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建筑节能单位,委托其开展夏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节能能效测评技术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团队 ;
3.具有项目相关的业绩;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备建筑节能单位专业编制资质。
二、择优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业绩、服务团队整体评价和服务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
三、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二)建筑节能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服务费的收费报价;
(四)单位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单位近两年相关工作绩效。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包装,报价单单独密封装入文件袋。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服务费计价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折扣执行,按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五、报名时间、地点
有合作意向的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要求的相关资料送达夏县民政局319办公室,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008011045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夏县民政局负责最终解释,且以夏县民政局解释为准。
夏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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