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南丰镇殡葬服务机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丰镇殡葬服务机构物业服务项目
标书编号:NFZCG2024-G003
采购预算:48万元/年。
服务期限:12个月(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
项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的南丰镇殡葬服务机构物业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见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本次采购活动;2、参考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项目信息
1、公告期限:2024年2月28日8:30起至2024年3月 05日17:00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8日8:30起至2024年3月 05日17:00时。
3、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楼)招标代理部
4、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份,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采购之用。
5、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6、答疑:本次答疑会不集中召开,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3月06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邮箱564839694@qq.com,并致电0512-55392066。若供应商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未提出疑问,视为同意本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3月 22日13:30-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 22日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泗兴路与育才路交界处)
投标文件接收人:沙艳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3月 22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泗兴路与育才路交界处)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顾伟
联系电话:0512-58907861
2.采购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沙艳
联系电话:0512-55392066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计取,由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交付采购单位。
十、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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