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TC2023001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含烟道)和冷藏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宜宾市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含烟道)和冷藏柜采购更正公告
各投标供应商:
宜宾市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含烟道)和冷藏柜采购采购文件第七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三、商务要求 (五)验收标准 “3、尾气处理设备验收:应符合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由采购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中标人安装的尾气处理设备进行尾气排放检测,第三方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作为该项验收合格必要依据。检测所需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更正为:
“3、5台尾气处理设备验收:每台均应符合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由采购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中标人安装的尾气处理设备进行尾气排放检测,第三方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作为该项验收合格必要依据。检测所需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 第八章磋商程序 5、综合评分表 5履约经验 “供应商自2020年以来具有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和冷藏柜履约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通过有效资料复印件(若提供合同复印件而无法提供验收通过有效资料的,须提供合同约定款项得以支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
“供应商自2020年以来具有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或冷藏柜履约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高得15分。
注:1、单独提供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或单独提供冷藏柜履约合同的每项单独最高得分不超过7.5分,两类业绩合并最高得分15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通过有效资料复印件(若提供合同复印件而无法提供验收通过有效资料的,须提供合同约定款项得以支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3月10日 10:00;
若采购文件中与此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采 购 人:宜宾市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佳天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宾市民政局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叙府路西段11号
联系方式:毛女士,15351364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佳天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七星路东段4号(宜宾致远药业)6楼
联系方式:肖女士、13419297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 1341929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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